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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伤人 被告申请人民陪审员审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02日04:57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青法研记者肖逢时) 记者昨日从青羊区法院获悉,日前,一名交通事故案被告人主动向法院申请人民陪审员参加审案,这是成都市第一起当事人主动申请人民陪审员参加审理的案件。

  去年7月11日,该案被告人吴某驾驶一辆面包车在君平街将年仅8岁的小孩魏某撞伤,后经华西法医学鉴定中心鉴定为10级伤残。此后,魏某的家人向法院起诉,要求吴某赔偿为
孩子治病所花的8万余元医疗费。为此,吴某向法院申请人民陪审员参加审案。

  “法院已经同意了吴某的申请。”据青羊区法院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5月1日起实施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一审法院的刑事案件被告人、民事案件原告或者被告、行政案件原告都有权申请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判。据悉,该案将于6月2日公开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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