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信访条例现六大亮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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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02日08:01 东方网-劳动报 | ||||||||
本报讯 据新华社消息十年前,国务院颁布第一部《信访条例》;十年后的今天,新修订的《信访条例》正式施行。 司法部司法研究室副研究员刘武俊认为,通过信访向有关国家机关及领导反映问题,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的神圣权利。新修订的《信访条例》赋予了信访部门交办权、督办权,便于信访案件的监督和相关部门的及时办理。新《信访条例》的“六大亮点”
亮点之一:疑难信访事项可举行听证。 亮点之二:信访问责制度。 亮点之三:信访便民原则的细化。 亮点之四:依法保护信访人。 亮点之五:信访绩效纳入公务员考核体系。 亮点之六:过激信访构成犯罪将追究刑事责任。(来源:劳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