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处理台湾问题日方要有实际行动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02日09:32 东方网-文汇报 | |||||||||||||||||
文/新华社记者包尔文
事实上,日本在台湾问题上对中国多次作出过承诺。在1972年签署的《中日联合声明》中,日方表示“充分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提出的“复交三原则”。这三项原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日蒋条约是非法无效的,应予废除。在1998年签署的《中日联合宣言》中,日方承诺遵守一个中国原则,只同台湾维持民间和地区性往来。此外,日本政府还多次在口头上作出承诺。 令人遗憾的是,尽管日本政府就台湾问题向中方多次作出承诺,但在实际行动中却没有很好地予以落实。2003年,日本前首相森喜朗不顾中方反对,对台湾进行了访问。去年底,日本政府不顾中国政府的严正抗议,为台湾岛内激进“台独”势力的总代表李登辉赴日“旅游”发放了签证。今年2月,日本同美国把台湾问题列入它们在亚太地区的“共同战略目标”。日本政府的这些错误做法,伤害了中国人民的感情,影响了两国关系的发展。 台湾问题是中日关系中一个十分重要而敏感的问题。处理台湾问题,贵在信守承诺。日方应采取实际行动,切实遵守坚持一个中国政策、不支持“台独”的诺言。只有这样,才能尽快扭转目前中日关系面临的困难局面,推动中日关系健康稳定发展。 (据新华社北京5月1日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