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北京市节约用水办法实施:超额用水累进加价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02日10:06 桂龙新闻网

  《北京市节约用水办法》5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办法明确规定,用水单位应当按照节水管理部门下达的年度用水指标用水;超出的用水量,除据实交纳水费外,将被收取累进加价费用:超出规定数量20%(含本数)以下的部分,按照水价的1倍标准收取;超出规定数量20%至40%(含本数)的部分,按照水价的2倍标准收取;超

  出规定数量40%以上的部分,按照水价的3倍标准收取。

  按照规定,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的节水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住宅小区、单位内部的景观环境用水和其他市政杂用用水,应当使用雨水或者再生水,不得使用自来水。

  北京目前人均水量不足300立方米,是全国人均水资源量的1/8。(记者 王建新)

  来源:

  新华网 责编:罗晓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收藏】【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2005年上海国际车展
日本谋任常任理事国
圆明园工程风波
定远号舰重返威海
湖南卫视05超级女声
珠峰科考登顶复测
2005环球小姐赛
家装全流程30天攻略
中国特种部队生存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