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盗车主收到4万元罚单 报警及时得以免除受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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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02日10:29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特约记者 文静 通讯员 彭厚运骆帮学报道:随州城区周先生摩托车被盗近5年了,原本以为此车已如黄鹤一去不复返,哪知昨天,他却收到一纸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判令他赔偿温州籍男子廖某交通事故损失费4万元,周先生感到莫名其妙。 原来,1999年11月2日,周先生的一辆WY125型红色摩托车,在随州市水利局院内被盗
经曾都区东城派出所民警查找案卷档案,1999年11月2日周先生确实到该所报案并登记。经警方进一步核实,周先生这几年并未出过远门,更不必说是到温州了。但可以肯定的是,周先生摩托车被盗后被人运到温州使用。 “幸亏及时报警了,要不我现在跳到黄河都洗不清。”周先生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