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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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02日11:30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 ||||||||
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记者张洁报道:“怀疑得了职业病怎么办?劳动者应当享有哪些合法权益?”4月30日,省暨武汉市卫生监督局及部分企业,在洪山广场联合开展了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 省卫生监督局副局长李光明介绍说,我省现有尘肺病人1.15万人,每年在一线从事有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约25.9万人,但每年对接触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的体检率却很低
记者在现场看到,尽管宣传人员顶着烈日坐在那儿,但上前咨询者寥寥无几。李光明分析认为,这一现象也表明劳动者的维权意识差。一些民营和私营企业的老板不顾劳动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不提供必要的卫生防护用品,但很多工人因怕老板“炒鱿鱼”不敢提合理要求。 专家提醒,企业对劳动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负有法律责任,劳动者要认真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怀疑自己得了职业病,应向企业老板和业主提出健康检查要求;若职业场所存在职业病危害,可向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或卫生监督部门投诉举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