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兰仕美的之争无赢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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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02日16:59 法制早报 | ||||||||
“紫微光”引发“口水战” 美的威胁要起诉格兰仕拒绝公开道歉 格兰仕在刊登广告时提到了“紫微光微波炉”的字样,按照美的公司的说法,这是“指名道姓”地告诉消费者不要买 紫微光微波炉。 □本报记者夏春春发自北京
广告惹麻烦 4月18日,格兰仕在湖北《十堰晚报》一个广告版刊发了《夏天慎防紫外线家电》,提醒读者,尽量不要买紫外线 家电,紫外线家电危害很大。 这本来没什么不对,但是,文章在列举紫外线家电时,提到了“紫微光微波炉”的字样,麻烦就来了。 按照美的公司的说法,这是“指名道姓”地告诉消费者不要买紫微光微波炉,而紫微光微波炉是美的2003年申请 技术专利的产品,是具有唯一指向性的。 根据《广告法》第12条的规定“广告不得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之后,美的理直气壮地向格兰仕发 出律师函,要求其停止“不切实际”消息的传播,并在权威媒体发布澄清信息,否则将诉诸法律。 格兰仕集团副总经理俞尧昌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公司已经对分公司的公开诋毁紫微光的这种行为进行了严肃处理 ,但不可能对美的进行公开的道歉! 两家的法庭相见似乎难以避免,由此可见二者积怨之深。 积怨已久 作为“同城宿敌”,又是微波炉行业的老大和老二,格兰仕和美的太了解对方,也太难以服气对方。 此次的“二虎相争”只是“冰山一角”,之前的价格战、营销战已不知有多少个回合;即使是在宣传上爆发的“口水 战”,也时有发生,只是格兰仕此次“做得不太漂亮”。 美的公司新闻发言人张国山告诉《法制早报》记者,虽然美的也有光波炉,但紫微光是其主打的高端产品;而格兰仕 的高端主打产品则是光波炉。 格兰仕在宣传自己的光波炉的技术是如何先进的同时,还搜集了有关紫外线和紫外线家电危害的文章。据张国山介绍 ,去年9月份和11月份,在一些地方,美的微波炉销售终端就有格兰仕销售人员拿着这些文章的复印件向顾客散发,不过仅 凭这些文章,没有指名道姓,美的似乎也不能拿格兰仕怎么样。 但是此次,格兰仕在报纸登载的广告中提到了美的的专利产品“紫微光”,终于让美的揪住了“把柄”。 和解无望? 虽然输了主动权,但是,作为老对手,格兰仕不是毫无准备的。 格兰仕的企划部在几天之后立刻反攻,向各大媒体发函表示要反诉美的,原因是美的向媒体提供的海关销售数据不实 ,并且损害了格兰仕的企业形象,反诉理由与美的的起诉理由一样,都是侵犯名誉权。 张国山在解释“格兰仕为何如此看不惯美的”时表示,因为美的目前在高端微波炉产品出口上是以200%多的速度 增长;“格兰仕作为行业老大,应该是深感威胁”。 张国山提供的那组“海关出口数据”,列举了两个品牌2004年11月到2005年2月份的出口量。仅就数量而 言,美的无论从单月还是总量都不及格兰仕,但在增长速度上,美的2005年2月份比2004年2月份增长“141.7 9%”,而格兰仕的增长为负值。 于是,格兰仕“愤怒”了。 格兰仕提供的一组数据称:“据中国最大的市场调研公司中怡康数据显示,2005年2月,微波炉的市场占有率, 格兰仕作为龙头品牌,市场占有率高达46.52%;追随品牌中的美的、LG、海尔分别以19.42%、12.96%、 11.24%位居后几名。其中,同比1月份,格兰仕上升了1.18个百分点,而其他品牌呈下降趋势。” 其实,从两家公司提供的数据来看并无太大矛盾之处,只是各自选取时段不同,并刻意营造出别家经营的惨淡和自家 产品销量看好的气氛;这对竞争对手能有多大的打击,它们似乎已经不再考虑,只是一家出招另一家就会习惯性地接招。 “必有一伤”? 中国矿业大学管理学院殷召良教授对《法制早报》记者分析认为,如果能证明格兰仕确实是故意诋毁,那么就能够适 用《反不正当竞争法》,关键怎么定义这个“故意”的问题。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4条的规定,“经营者不得捏造、 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刘俊海也表示,两家公司如果真的对簿公堂,在调查举证过程中,还可能会就这个产品本身 是否真的有健康危害以及格兰仕是否有科学依据产生分歧,专业问题法官解决不了,就不得不委托专门机构鉴定,这是一个漫 长的诉讼过程。对时间就是金钱的商家来说,无论是时间上、金钱上还是名誉上,两家公司都会有损失。不会有真正的赢家出 现。他建议,最好是找行业协会调解,而不必诉诸法律。 只是让宿敌和解谈何容易?美的公司张国山表示诉诸法律的时间不会拖过一个月,格兰仕企划部尤敏课长也相当坚决 地对《法制早报》记者表示,美的一起诉,格兰仕就会反诉,“现在就看他们的下一步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