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劳动保障厅强调领取失业保险金要先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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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03日12:21 东方网 | ||||||||
东方网5月3日消息:记者昨从省劳动保障厅获悉,我省将实行失业保险金定期申领、社区公示、按月发放制度,规范失业保险待遇的支付。失业保险基金用于免费职业介绍和再就业培训补贴的资金,也将严格按规定支出。 劳动保障部门要求,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必须定期由本人到各市指定的劳动保障机构进行申领,如实反馈领取期间求职、接受培训和再就业情况。接受申领的机构要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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