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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治污不力不准购小车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03日21:45 新华网

  新华网兰州5月3日电(丁炜娜)为进一步改善兰州大气环境质量,更有效地发挥目标考核的激励和鞭策作用,兰州市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了《兰州市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办法》规定,在本年度大气污染综合整治目标任务实绩一般的部门及单位,不能评先进单位,不准派员出国,也不准购置小汽车、装修办公楼。

  《办法》规定,大气污染综合整治目标管理责任书考核,分为完成目标任务实绩突出
、实绩较好、实绩一般、实绩较差四个等次。考核工作实行定期与不定期两种考核办法。被评为完成目标任务实绩突出、实绩较好的县、区人民政府,将给予3万元的目标管理奖,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给予1万元的目标管理奖;对环保工作目标任务完成实绩较差,不积极主动、故意推诿扯皮的单位视情况给予经济处罚,并建议干部管理部门对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组织调整。(完)(责任编辑:姚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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