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收入家庭可获应急救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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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04日00:56 新京报 | ||||||||
北京低保标准将考虑水、电、煤费用及教育费 本报讯(记者郭晓军)今后北京市将适当考虑水、电、燃煤(燃气)费用以及未成年人的义务教育费用以确定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并随着生活必需品价格变化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适时调整低保标准。
这是记者从日前北京市政府办公厅发布的《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简称《意见》)获悉的。 根据《意见》,北京市将健全应急救助机制,加大临时救助力度,每年年初按一定比例从城乡低保家庭中随机抽样,实施低收入家庭全年收支数据跟踪调查,在基本生活消费品价格指数上涨幅度较大并持续一定时间,导致低收入家庭生活水平出现明显下降时,及时启动应急救助预案予以救助,待物价稳定后,再按规定程序调整城市低保标准。 《意见》要求,要重点从医疗、教育、供暖、突发事件影响等方面,对低收入家庭面临的阶段性、临时性困难给予及时有效的救助。 《意见》指出,各级民政部门应当根据低收入人员劳动能力、家庭人口结构等不同情况,合理区分不同低保家庭的困难程度,适度提高农村五保人员、城市“三无”人员的救助标准;对重残人、老年人、未成年人、重症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员,以及单亲家庭、多胞胎家庭采用适当的调整系数,确定其救助标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