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列举我国癌症四大危险因素 吸烟居首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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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04日05:11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5月3日电(记者周婷玉) 卫生部疾病控制司孔灵芝处长近日指出,自上世纪70年代以来,我国癌症死亡一直呈持续增长趋势,而控制及消除危险因素是癌症预防与控制最根本的措施。卫生部印发的《中国癌症预防与控制规划纲要》(2004年-2010年)中表明,我国癌症的主要危险因素依次为吸烟、乙肝病毒感染、膳食不合理及职业危害等。 纲要还相应地列出了4项癌症预防措施:
首先就是控烟。纲要指出,肺癌超过癌症总死因的20%,而且发病率及死亡率增长最为迅速,是我国的第一大癌症,也是癌症防治的重中之重,而控烟可减少大约80%以上的肺癌和30%的总癌死亡。同时控烟还可减少慢性肺病、脑卒中、缺血性心脏病和肺结核等。 其次是控制乙肝病毒感染。我国乙肝病毒的感染率达60%,携带率大于10%,是造成慢性肝炎、肝硬化及肝癌的主要原因。最有效的预防乙肝病毒感染的措施就是新生儿接种乙肝病毒疫苗,切断母婴传播。 第三是营养干预。近20年来,我国居民的膳食结构及生活方式有明显的“西方化”趋势,城市和富裕农村中超重和肥胖已成为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同时也是结直肠癌与乳腺癌上升的重要原因;而在贫困地区,一些营养素的缺乏仍然与某些癌症的高发密切相关,如硒的缺乏与食管癌。此外,饮食因素也是心脑血管病、糖尿病等慢性病的共同危险因素,因此营养干预具有综合防病效益。 第四就是消除职业危害。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职业危害及由此所致癌症呈严重态势。卫生部已将石棉所致肺癌、间皮瘤,苯所致白血病,砷所致肺癌、皮肤癌等明确为职业性恶性肿瘤。纲要指出,当前应禁止和控制致癌性物质的生产和使用;尽力将致癌物质代之以非致癌物质或危害较少的物质;加强卫生监督和监测,使生产环境的暴露浓度控制在法定卫生标准以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