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时评:对“现场叫停”要现场反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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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04日07:37 新桂网 | ||||||||
新桂网据《新京报》5月3日报道,5月2日11时30分许,在复兴商业城,北京市副市长陆昊当场下达了强制措施通知书:立即疏散顾客;15时停业整改;待安监、消防、商务部门检查合格后,才能重新开门。 节日期间公共场所拥挤不堪,加上一些商场不注意对防火安全的重视,极容易引发一些群体性的安全事故,北京市的领导雷厉风行,现场叫停,从这点上来说是值得肯定的。然
应该说,在一个制度规范的市场氛围里面,包括安全、卫生、防火、防盗等的方面都有妥当的条文规定,以及违反这些规定所受的惩罚,建立一种长效的法律规范,才是公共管理的应有之义,这种法律规范里面是“只见制度不见人”的。而市长的“现场叫停”,显然还是停留在以行政权力来推动公共管理的层面,典型的“见人不见制度”。这种方式也许可以立竿见影,然而市长不可能天天来暗访,在这种行政权力不在现场的时候,情况又会怎样呢?据了解,“去年,因货架挤占通道等问题,复兴商业城曾被安监部门限期整改。”毫无疑问,没有制度的有效落实,只要市长不在现场,区区一纸“限期整改”的通知是不会引起多大的重视的。 北京副市长“现场叫停”,比有些地方领导走形式的安全检查已经有了很大的进步,然而,如果防火或者其他方面的安全仅仅依靠市长的突击检查来保障,那是不保险的。而且,长此以往,会让那些职能部门形成“反正有市长来管,到时候我们在现场处理就行了”的管理思维惰性,不利于长效管理机制的形成。 我们更应该追求一种不管市长来不来暗访,都会有相应的职能部门在进行依法规范的长效公共管理境界,倘若市长检查过程中发现在某一个方面有问题,那么该职能部门就要负相应的行政管理责任,部门领导要依法受到相应的惩处,这样才可以形成一种良性的公共管理格局。 为副市长“现场叫停安全隐患商家”叫好的同时,对于长效公共管理机制的思考更为迫切地摆在了我们面前。 (陈春) 作者:陈春 (来源:新桂网-当代生活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