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用公务员今年两种考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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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04日09:35 南京晨报 | ||||||||
晨报讯从今年开始,国家政府机关录用公务员将采取公开考试和特聘两种方式进行,录用非领导职务公务员,采取公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录用特殊职位的公务员,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简化程序或者采用其他测评办法。上述两种录用方法已经正式写进即将实施的《公务员法》中。 据介绍,采用公开招考方式录用的人员为: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
按照规定,录用公务员,应当发布招考公告,载明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资格条件、报考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以及其他报考须知事项。录用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根据公务员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和不同职位类别分别设置。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成绩确定考察人选,并对其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察和体检,拟录用人员名单要予以公示,一般为7天。 录用特殊职位的公务员,与上述方法有所不同。特殊职位指:职位有涉及保密等特殊性质,不宜公开招考录用的;职位所需专业、能力特殊,公开招考难以形成竞争或需专门测试其水平的。招录这些职位的公务员,需要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简化程序或者采用其他测评办法。 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根据规定,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作者:刘字荣 (来源:南京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