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进口超龄发电机组不予备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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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04日14:49 中国电力新闻网 | ||||||||
本网讯为应对即将来临的用电高峰期,国家质检总局近期就进口旧发电机组检验监管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对超过8年 或使用15000小时以上的旧发电机组一律不予备案。 近年来,由于国内电力供应紧张,各地对自备发电机组采取一定的鼓励措施,导致发电机组的进口量不断增加。据统 计,仅厦门口岸去年进口的发电机组就有300多批,4000多台(套)。
在进口的发电机组中,部分为旧发电机组,经检验发现它们在不同程度上存在线路老化、运行不平稳等安全质量隐患 ,运行中可能出现严重漏油、冒黑烟、噪音大等污染环境问题,甚至酿成重大事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