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三女生因小事杀害同桌 青少年犯罪亟需社会关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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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05日12:01 大华网-汕头日报 | ||||||||
新华社济南5月4日电(张晓晶、迟小力)济南市15岁的少女小付近日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济南市历城区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小付是济南市某镇中学初三学生,被害人小刘也是一名同龄少女,是与小付同桌的同班同学。小付为何对同桌下毒手?事情的起因并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据检察机关介绍,小付的同桌小刘经常因为一些小事谩骂她、欺侮她,小付为此一直
一天晚上9点多钟下晚自习,小刘让小付陪自己一起去厕所。在厕所里,小付趁机将菜刀砍向小刘,致使小刘身中20多刀,主要集中在头部、胯部,造成颅骨粉碎性骨折、脑组织外溢,当场死亡。 办理此案的检察官认为,当今青少年犯罪出现了新的苗头,亟需引起社会关注。学校片面地注重学生的学习成绩,一味追求升学率,忽视了德育与法律教育,学生的心理健康不被重视,同学之间遇到矛盾,不知道如何处理。检察官在提审小付时,她还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犯罪;对犯罪的后果至今没有想过,根本就没有想过这样做对两个家庭会产生什么样的危害。被逮捕后,小付唯一的愿望就是再回到学校读书。 此案还暴露了家庭教育的欠缺。小付家姐弟3人,小刘家姐弟4人。这样的家庭孩子越多,生活越困难,温饱问题尚没有解决,对孩子的教育更是顾不上。案发前,小付曾经向她的母亲反映过,说她的同桌经常欺侮她,小付的妈妈只是说让她多忍耐一下,好好学习,考上高中,就会分开了,没有从根本上帮助女儿解开思想疙瘩。 办案检察官认为,青少年处在身心发育不平衡时期,思想容易走极端,做事容易冲动、不计后果。从已经发生的青少年犯罪案件来看,增强青少年的心理健康教育、法律知识教育、德育教育,注重培养青少年健全的人格是紧迫和重要的事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