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危险废物处置有新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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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05日14:28 新华网 |
记者从自治区环保局获悉,从今年起,内蒙古自治区将全面实施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和行政待处置制度,以保证危险废物的安全处置。 目前,全区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单位达3021家,年产生危险废物201万吨,其中,综合利用21万吨,处置 57万吨,转移处置9万吨,贮存107万吨,排放7万吨。危险废物共31个种类,其中工业危险废物195万吨,医疗废物6万吨。 据了解,内蒙古自治区存在着危险废物产生量大,但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进度慢,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能力差的问题。从今年起,自治区将依据危险废物申报登记档案,合理规划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布局,力争让每个边远旗县建设一个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并通过政策鼓励,让部分危险废物得到综合利用。(周秀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