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时报:遏制公车私用群众监督必不可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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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05日16:40 人民网-江南时报 | ||||||||
作者:沈峰 “五一”假期到来,在网上浏览电子报,有一类报道引起笔者注意。针对长假期间容易出现的公车私用、公款旅游等“假日腐败”现象,各地要求在节日期间各部门要加强公车管理,严禁公车私用。如山东临沂、新疆沙雅、云南玉溪、杭州萧山区等地都先后发出了有关通知。
从报道的情节来看,各地严禁公车私用可谓“动真格”,不仅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并且制定措施,对那些无视纪律、顶风违纪的,要严肃处理,予以曝光,并按有关规定追究领导责任。 毋庸讳言,“五一”假期严禁公车私用,对于当地老百姓是个利好消息:减少乃至避免了百姓的“眼怨”;减少了公车私用的腐败问题。然而,透视这种假期严禁公车私用现象,却让我们看到制度建设无奈的一面。 本来公车禁止私用,各地政府部门也制定了相关的制度,对公车私用也有处罚规定。可是在现实生活中,公车私用却没有因制度的约束而减少,相反,有愈演愈烈的势头:婚丧嫁娶、外出旅游、接送子女上(下)学等等,公车私用在生活中的方方面面表现的种种丑态,老百姓看来也司空见惯,甚至对这种现象已经麻木。日常生活中的公车私用不能禁止,却在“五一”假期严禁公车私用,这使人们看到了一些地方近年似曾相识的“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思路的翻版。 有消息说,从6月开始,成都市所有公车的挡风玻璃右上角都将统一贴上“公务车辆”标识。市纪委、市监察局、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将开通3部举报电话,接受群众对公车的监督(见5月1日《成都日报》)。 成都市给公车贴上“身份证”,效果显而易见。值得圈点之处在于这种改革拓宽了监督渠道,让群众的视线进入了公车监督领域,验证了“群众眼睛是雪亮的”这句名言,使群众监督成为可能。 要想有效遏制公车私用,群众监督就必不可少;而要想有效利用群众监督,给群众一个“阳光下”的监督对象,把“公车标识”打到公车上同样必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