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启汉生于1898年,湖南江华人,我党早期工人运动的开拓者之一,被当时的《中国工人》杂志誉为:“无产阶级的先锋,劳动运动的健将。”
“五四”运动期间,他积极参加湖南学联组织的各种活动,跟随毛泽东赴京进行驱逐湖南督军张敬尧的请愿。1920年夏,在上海为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的创建做了大量工作。不久,参加上海早期共产党组织,成为我党最早的党员和开创工人运动的先驱之一。1920年秋,在沪创办劳动补习学校,筹组工人俱乐部。1921年7月,他领导上海英美烟厂8000工人举行大罢工取得胜利,成立了上海烟草工会。8月11日,任劳动组合书记部干事兼《劳动周报》编辑。1922年1月,发起成立香港海员罢工后援会,支援罢工取得胜利。随后领导浦东日华纱厂工人和上海邮电工人大罢工。6月,被上海租界巡捕房以“唆使邮差罢工,扰乱秩序”的罪名判刑3个月。刑满后又被引渡到上海军阀的军事监狱,直到1924年10月获释。1925年5月,他参加第二次全国劳动大会,当选为中华全国总工会执行委员兼组织部长,提出的《罢工援助案》和《八小时工作制案》两个提案,有力地推动了中国工人运动的深入发展。6月,参与领导省港大罢工,任罢工委员会干事局局长、党团副书记。1926年5月,在第三次全国劳动大会上当选为执行委员兼组织部长。1927年4月,广州发生反革命政变,被国民党当局逮捕后秘密杀害。省委党史研究室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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