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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岁至9岁:儿童意外伤害的“高发期”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06日11:24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5月6日电(记者李薇薇)国务院妇儿工委办最近的调查显示,在5岁至9岁年龄组的儿童中,各类意外伤害的发生率最高。

  狗、高处和车辆……这些身边的危险因素是造成儿童意外伤害的主要原因。国务院妇儿工委办有关负责人介绍,5岁至9岁年龄组的儿童开始独立户外活动,接触高处(如树、屋顶等)和车辆(主要是自行车)的危险增加。此外,锐器割伤和烧烫伤也经常发生。

  同一项调查也显示,儿童在婴儿期受到的保护最多。出生最初6个月,婴儿还不能坐立,被母亲和看护者抱来抱去,受到的伤害最少。婴儿晚期,当他们开始行走,独立于母亲和看护者行动,伤害开始增加。婴儿时期的主要伤害原因包括:窒息、跌伤和中毒。

  当儿童开始行走后,危险因素暴露增加,伤害率明显升高。伤害的主要原因为:跌伤、动物咬伤和烧烫伤。

  在10岁至14岁年龄组儿童中,伤害率略有下降。这时,随着儿童成长,步入青春期,袭击性伤害成为意外伤害的第四位原因。

  到了15岁至17岁,这个年龄组儿童的伤害发生率持续降低,是所有年龄组中伤害率最低的。主要因为这时儿童已生理成熟,已经学会将日常生活活动中的危险降到最小。但青春末期的许多行为仍有危险性,从而导致这个年龄组伤害的严重程度最高。在交通事故中,这一年龄组的儿童也更多因独立骑车而发生意外。(完)(责任编辑:姚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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