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瓶费能收但要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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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06日18:01 海峡都市报 | ||||||||
N本报记者 李进/朱丽萍 本报讯“自带酒水到酒楼消费,酒楼能收我开瓶费吗?”昨日本报新闻维权热线(0591-87095315)接到不少市民的价格投诉及咨询电话。对此,福州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一一做出解答。节日期间,市民若遭遇不合理的收费事件,或是对一些收费项目不了解的,都可拨打福州市物价局12358价格举报中心或登录fz12358网站进行投诉和查询。
黄先生反映,他到酒楼用餐,自带一小瓶五粮液,酒楼要收30元开瓶费。对此,福州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称,酒楼经营者收取开瓶费(开瓶服务费),应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标明所收费用的名称、标准等,做到明码标价;对未明码标价的,价格主管部门将按《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予以处罚。 五一节日期间,不少市民去看楼盘。福州张先生问,他看中的一处房子每平方米起价2700元、均价2850元、售价3100元,按揭优惠价2945元,让人看了糊涂。 福州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称,房地产价格名目繁多是当前普遍存在的现象,根据规定,商品房销售应实行一房一标价制度,即在销售场所醒目位置设置公布栏公布商品房销售价目表,标明每一套商品房的房号、户型、面积、价格、优惠折扣率、12358投诉电话等内容。对不执行一房一标价规定的,物价部门将按规定予以查处。 又讯近日,省消委会提醒出游的游客,在选择旅行社时,应选择有“旅行社旅游业务经营许可证”及“营业执照”的正规旅行社。 由于旅游合同是旅游纠纷中判断是非的一个重要依据,因此游客在与旅行社签订合同时,务必要将各项内容细化,将口头承诺写入合同,以免吃亏上当。一旦发现有违规现象,应指出并向旅游管理部门举报,一经查实,可以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向旅行社提出索赔。合同、发票或收据和行程计划都是重要证据,要妥善保存以上证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