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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龙岗警方就悬挂"打击河南籍犯罪"横幅道歉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06日18:35 金羊网-羊城晚报

  责任民警受处分

  本报深圳讯 记者宋毅报道:昨天,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对龙新派出所社区民警擅自悬挂错误横幅一事的查处情况。

  据介绍,3月8日,龙岗公安分局龙新派出所民警在刘屋社区悬挂了两条内容为“坚决
打击河南籍敲诈勒索团伙”和“凡举报河南籍团伙敲诈勒索犯罪、破获案件的,奖励500元”的横幅,在社会上引起了不良影响。发现情况后,深圳市公安局和龙岗公安分局认为,两条横幅用词不当,内容错误,严重伤害河南籍务工人员乃至河南群众的感情,也与建设和谐深圳的要求不相符;责成龙新派出所立即拆除横幅,就并此事进行专门调查,对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

  据调查,此前两三个月内,龙岗公安分局龙新派出所在刘屋社区陆续破获了5个由同一地缘关系纠合的敲诈勒索犯罪团伙,但一些被敲诈勒索的群众怕被打击报复不敢指认犯罪嫌疑人,刘屋社区民警为发动群众检举作案分子而自行制作、悬挂了上述有错误内容的横幅。调查证实,这是一起因一位社区民警工作方法简单、政策水平不高而导致的错误,也有派出所领导管理不严的责任。查清问题后,龙岗公安分局迅速召开会议,向全局通报了事件情况,并责成龙新派出所所长在会上作出检讨。同时,龙岗公安分局决定对该社区民警停止执行职务,责成其反省错误。目前,已对这位社区民警作出了纪律处分。

  此后,龙新派出所领导率社区民警,以派出所的名义,在横幅悬挂的社区范围内向河南籍居民作了真诚的道歉,取得了绝大多数河南籍群众的谅解。龙岗公安分局还召开辖区河南籍务工人员代表座谈会表示歉意,并征求对公安工作的意见。与会河南籍务工人员代表对龙岗公安分局处理此事的做法表示认同和理解,并表示今后将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搞好社会治安,为建设和谐深圳尽心尽力。

  (日京/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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