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止步于“野长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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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06日19:22 新民晚报 | ||||||||
新京报在怀柔区黄花城野长城段,一小女孩从破损城体处跌落,其母冒死扑救,女孩化险为夷,母亲则受“皮外伤”。母亲不顾自身安危、扑救女儿的行为的确值得称赞,但是如果撇开这一层而论及野长城的保护时,笔者对报道所称谓的“英雄母亲”也确实怀有一点遗憾。 2003年实施的《北京市长城保护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攀爬野长城是违法行为。其实
遗憾的是,长城保护法虽然出台近两年,可游客们的步伐依然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地朝前行进着。据北京市文物普查统计,目前北京境内的长城有629公里,而其中有600公里属于“野长城”,也就是说,未经开发和修缮的长城占据绝大部分。由于生态环境的不断恶化、年久失修的野长城城墙存在很多安全隐患,在政府人力财力还不足以保护野长城的当口儿,如果国民自己还不约束一下自己的“野长城”征服欲,那么若干年后,我们的子孙可能在陆地上都看不到完整的野长城,更甭说去太空看长城了。 (杨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