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手机有去无回搞诈骗被判服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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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06日20:04 桂龙新闻网-玉林日报 | ||||||||
本报讯 (记者 李岳青通讯员李宏声) 以借手机打电话为名而将他人手机骗走的缪某,近日被玉州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追缴其违法所得2600元没收上缴国库,同时责令其退赔被害人的经济损失。 去年7月底的一天晚上,被告人缪某为了诈骗被害人庞某的手机,约其到玉林城区某酒巴的一包厢里唱歌。尔后,被告人缪某的同伙“陈七”(另案处理)打庞某的手机找缪某,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宋建洲(来源:玉林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