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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手机有去无回搞诈骗被判服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06日20:04 桂龙新闻网-玉林日报

  本报讯 (记者 李岳青通讯员李宏声) 以借手机打电话为名而将他人手机骗走的缪某,近日被玉州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追缴其违法所得2600元没收上缴国库,同时责令其退赔被害人的经济损失。

  去年7月底的一天晚上,被告人缪某为了诈骗被害人庞某的手机,约其到玉林城区某酒巴的一包厢里唱歌。尔后,被告人缪某的同伙“陈七”(另案处理)打庞某的手机找缪某,
庞某即将手机交给缪某。缪假装听不清便走出房外,并趁机溜走,当晚将手机销赃,得赃款350元。经估价,该被骗手机价值2350元。事隔一个月后,被告人缪某又伙同“陈七”,以同样的方法将被害人吴某某价值1780元的三星手机骗走。在两次得手后,被告人缪某的胆子更大了,又分别在去年的八九月期间,以约朋友出来玩、借手机打电话为由,将三名被害人的三台手机骗到手,总价值3372元。多行不义必自毙,去年10月26日,缪某因盗窃被公安机关抓获,在强制戒毒期间如实向公安机关供述了其5次诈骗他人5部手机的事实。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宋建洲(来源:玉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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