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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同学家乡旅游 3天赚600学子带团游引争议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07日07:40 荆楚网-楚天金报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见习记者石亮报道:“不仅同学们玩得好,我自己还赚了600元!”昨日,武昌某大学三年级学生李斌(化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掩饰不住兴奋之情。

  原来,经过一星期的准备,5月2日,李斌组织了20多名同学,前往家乡赤壁旅游,5月5日安全返回武汉。这次团体游中,李斌负责了包车、食宿、安排线路等全程事宜,参游者也事先交纳了车费和住宿费。

  李斌对这次旅游很有感触:“参游的都是朋友和同学,我不好意思多收车费、住宿费。不过好在家人帮忙,找熟人打了许多折,否则哪能省下600元?”他坦言,很多事情并不是想到就可以做的,作为在校学生,还缺乏社会经验、经济能力,如果不占据“天时、地利、人和”,最好还是不要盲目实践,以免失信于人,得不偿失。创新之举引发争议

  李斌的这次举动,也引发了人们不同的看法。某旅行社的黄小姐,对李斌表示赞赏:“他办了个‘一个人的旅行社’。要知道,从选择线路、联系车辆,到安排食宿等,需花费大量的劳动和精力。对一名学生而言,这种跳出校园、挑战自我的创新精神,已难能可贵了。”

  武昌一名高校老师则表示,学生创新精神虽值称赞,但他并不许可组团旅游这种“大胆的选择”。因为,一旦发生了人身安全等重大事故,作为组织者的大学生,无论如何是吃不消的。管理部门:慎重对待组团

  武汉市旅游局质检科肖女士说,私人组团出游的赢利性经营行为,是管理部门严厉打击的对象。对于大学生出游的现象,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若是自助结伴出游,无可厚非,若以盈利为目的组团出游,则必须叫停。

  肖女士提醒,有时候,结伴出游和私人组团出游的界限,并不是那么明显。在赢利性的私人旅游团中,一旦有人遇到麻烦,向职能部门申诉时面临的困难较大,不利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大学生在进行类似的活动时,首先应有法律观念,其行为不能与法律法规相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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