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吉安煤矿矿长等6人被批捕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07日08:06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 ||||||||
【据新华社吉林蛟河5月6日电】因越界开采保安防水煤柱造成吉林省蛟河市腾达煤矿透水事故的吉安煤矿矿长曹会杰等6人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吉安煤矿与腾达煤矿是原蛟河煤矿先后批准建设、经吉林省及蛟河市有关部门批准生产的两个立体交叉重叠开采的煤矿。据吉林省煤炭和相关地质资源管理部门勘察,4月24日发生的腾达煤矿透水事故中的水源来自于吉安煤矿巷道。
目前,49岁的吉安煤矿矿长曹会杰及另一负责人曹会忠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被逮捕的还有吉安煤矿生产矿长封国宝、技术矿长刘金成、值班矿长李云鹏、生产三班班长孙信元。 (编辑 五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