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教育投入不足领导将受处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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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07日08:06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 ||||||||
【据新华社石家庄5月6日电】河北省日前出台规定,地方教育投入不足者,相关领导将受到处分。 河北省规定,地方政府如按可比口径计算当年达不到《教育法》规定的“三个增长”,或不能按规定拨付公用经费,或截留挪用教育经费者,将对其党政主要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和行政处分。
(编辑 五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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