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高等院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分数线划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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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07日08:07 新桂网-广西日报 | ||||||||
新桂网-广西日报讯(记者黄妙英)记者4月29日从区招生考试院获悉,2005年我区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分数线划定:美术学(美术教育)本科为234分,高职高专223分;绘画、雕塑本科为233分;广告学、艺术设计本科为211分,高职高专152分;音乐学(音乐教育)本科为181分,高职高专51分;音乐表演(演唱)本科为178分,高职高专50分;音乐表演(演奏)高职高专为65分;舞蹈学(舞蹈教育)本科为194分,高职高专154分;舞蹈编导(表演与编导)高职高专为51分;播音与主持艺术本科为222分,高职高专138分。
广西艺术学院根据其本校各专业的特点自行确定专业考试合格分数线。 作者:黄妙英 (来源:新桂网-广西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