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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交通厅紧急通知 超限处罚执行新标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07日08:30 淄博新闻网

  淄博5月4日讯(记者 张继才 实习生 杨大威通讯员郭任先)根据山东省交通厅的紧急通知,从5月1日起,淄博市各级交通、公路稽查部门开始执行调整后的超限车辆处罚标准,从严治超。

  记者今天从淄博市交通稽查部门获悉,根据省交通厅的紧急通知,调整后的超限运输车辆处罚标准如下:超限10%以下,以批评教育为主,一般不处罚;但对超限3次以上(含
3次)的,处以500元以下罚款;超限10%以上30%以下的,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超限30%以上50%以下的,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超限50%以上100%以下的,处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超限100%以上的,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对超限3次以上的,在相应幅度内按照上限进行处罚;对抗拒检查、暴力抗法的超限车辆,可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并报告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理。来源:中华宽带网-淄博时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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