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浙江温州每年大约7.5万胎盘不知流向何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07日10:46 温州新闻网

  温州新闻网5月7日消息:连日来,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在我市一些医院要拿到胎盘并非难事,只需花10元到20元就能买到一个胎盘。如果有熟人,还可以免费从一些医院拿到胎盘。而大多数产妇对胎盘归属的情况并不知情。

  据我市计生部门统计,全市每年降生新生婴儿约7.5万人,也就是说,每年我市约有7.5万个胎盘出现。如此数量庞大的胎盘最终流向哪里,知道的人并不多。但对产妇分娩后
胎盘处理问题,前不久卫生部已经作出明确规定:“胎盘的所有权归产妇个人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

  产妇孕妇:胎盘还能带走?

  “胎盘还能带走?”记者随机采访了10位产妇及孕妇,其中有7人表示还不知道卫生部作出的关于产妇胎盘处理问题的批复一事;另3人虽然知道已有新规定,却表示不会将胎盘带回家。但她们同时称,即使自己不会拿胎盘,也不想自己身上掉下的东西被别人嚼在嘴里。她们说,胎盘怎样处理,应当由产妇决定,医院起码应该告诉她们胎盘的去向和用途。

  刚刚当妈妈的叶女士根本不知道自己胎盘去了哪里,她说生孩子时的剧痛让她根本无暇顾及胎盘的事情,而家人所有心思也都放在刚出生的宝宝身上。

  胎盘到底该怎么处理呢?即将生产的张女士表示,如果生下孩子,有病人需要胎盘的话,她愿意捐出来。因为她不可能吃,也不可能送给亲友吃,对她来说胎盘是废弃物,不如发挥它的作用,帮助需要帮助的人。而李女士和杜女士则表示,只要医院能妥善处理,就交给医院去处理。但这几位准妈妈都说,医院应该把胎盘的去向告诉她们。

  据了解,南京等地的一些医院已经推行“胎盘所有权知情同意书”,要求产妇必须签订协议,孕妇可以选择将胎盘带回家或是交给医院统一处理。不过据记者了解,我市医院尚未推行类似做法。

  医院透露:胎盘去向有四种

  卫生部的有关文件主要明确了三点意见:一是胎盘所有权归产妇所有,产妇放弃或者捐献胎盘的,可由医疗机构处置;二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胎盘;三是对可能造成传染病传播的胎盘,医疗机构应及时告知产妇,并按医疗废物进行处理。

  采访过程中,我市几大医院的医护人员都承认,长期以来,如果有熟人索要胎盘,都会尽量帮忙,即使在卫生部下达文件之后仍是如此。据我市一大型医院产科的医生介绍,目前该医院产妇的胎盘基本上有四种去向:七八成的胎盘由医院回收,由固定的医药公司收购,制成胎盘组织液(浆)等药品;还有一部分被索要的人拿走了;只有极个别的产妇要求将自己的胎盘带走;当然不健康的胎盘就被当做医疗废物烧掉了。

   医生透露,给熟人的胎盘都是在医院里做过产检的孕妇的胎盘,因为产检能够确定产妇是否患有乙肝、丙肝、艾滋病、淋病等疾病,进而确定胎盘是否健康。一位医护人员告诉记者,如果有人预约要胎盘,产妇生产后,胎盘就会被医护人员装在一个袋子里,由预约的人悄悄拿走。她透露,在卫生部下达文件之后,仍有朋友托她带胎盘。

  另一家医院一位产科医护人员也称,绝大部分胎盘都统一存放在医院冰柜里,由专人负责管理,并由一家固定的医药公司收购做药品。如果熟人提前预约,也可以拿到胎盘。据称,要是在一些县(市、区)的医院,要拿走产妇的胎盘会更容易些。

  据有关人士透露,胎盘经过消毒、晒干、加工,制成胶囊后,价格便大大上涨。例如500克的胎盘,经过一系列的工序制成胶囊后,可卖六七百元,而医药公司收购这些胎盘的价格则相当低廉。

  吃胎盘者:卫生安全怎保障

  采访中记者发现,其实产妇、医生对胎盘的关注度都不是很高,谈起这个话题甚至有些漫不经心。但从医生的口中了解到,真正关心胎盘以及胎盘质量的,是那些真正食用胎盘的人。在我市,购买胎盘食用的人群相对比较固定。

  胎盘的检测与卫生安全是食胎盘者最关心的问题。虽然医院对产妇的健康状况有全面的检查,不过有关人士也认为,即使在取胎盘时,也有可能因存放原因造成“二次污染”,因此胎盘的卫生安全问题不容忽视。

  据知情人士介绍,一些乡镇里,还有些吃胎盘的人十分迷信,认为城镇里有知识的健康产妇的胎盘营养价值更高,吃了也更补身子,更有人盲目地认为胎盘能够治百病。

  在中医学上,胎盘被视为一味药,药品叫做“紫河车”,它被认为有养血、益气、补精等功效,具有药用价值。一位中医科的主任医师称,体格虚的人,用这味药会有一定效果。不过医生们都认为,鲜胎盘制品不能作为中药使用,特别是在其来源不清,以及病毒检测、病毒灭活、工艺与有效成分的关系等诸多问题尚未解决之前。

  对于胎盘,西医的医生们主要有两种看法观点,一种认为,胎盘富含蛋白质,尤其是胶原蛋白,对提高人体免疫力有一定作用,能够治疗呼吸道的一些疾病;另一种观点是胎盘离开母体后就失去了价值,属于医疗废弃物。因为除了剖腹产外,胎盘的娩出必须经过产道,这一过程中很可能受到多种细菌污染。

  卫生部门:今后加强胎盘监管

  有专家认为,人们对胎盘的关注体现了对人权的尊重和全社会法治意识的提高。一个人身体的所有器官和组织都是其生命的一部分,胎盘作为胎儿的衍生物,其所有权应该归于产妇。而由于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处理等权能,这就要求医院的医护人员转变观念,在处理胎盘前履行告知义务,征询产妇意见,保障她们的知情权。此外,如果医院在处置产妇胎盘时获得收益,还应在保障产妇收益权上作出具体规定。

  市卫生局局长夏爱华表示,以前由于卫生部没有对胎盘的明确规定,产妇的胎盘一直都是由医院自行处理的,现在有了新的规定,医院应该自觉按照规定对胎盘进行科学的管理,今后,卫生局也将根据卫生部的有关规定,进行监管。

  -背景资料

  卫生部关于产妇分娩后

   胎盘处理问题的批复

  卫生部关于产妇分娩后胎盘处理问题的批复卫政法发〔2005〕123号山东省卫生厅:青岛市卫生局《关于产妇分娩后医疗机构如何处理胎盘问题的请示》(青卫发〔2005〕22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产妇分娩后胎盘应当归产妇所有。产妇放弃或者捐献胎盘的,可以由医疗机构进行处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胎盘。如果胎盘可能造成传染病传播的,医疗机构应当及时告知产妇,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消毒处理,并按照医疗废物进行处置。此复。(温州都市报 刘雪菲)


 【评论】【 】【打印】【下载点点通】【多种方式看新闻】【收藏】【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缤 纷 专 题
快乐五一
快乐五一放松心情
母 亲 节
温馨祝福送给母亲
图铃狂搜: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