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设定工程款清欠时限 年底前清欠80%以上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07日11:33 桂龙新闻网 | ||||||||
4月26日,来宾市召开全市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清欠工作会议,针对政府投资项目和政府主导投资项目拖欠比例严重的情况,该市明确目标,设定时限:政府投资项目及房地产等社会投资项目所有的工程欠款,要在2006年底全面完成清欠任务。 根据国务院提出的“对2003年年底以前已竣工项目的拖欠工程款,要在三年内完成清欠任务”的要求,去年,来宾市各县(市、区)、各部门采取有效措施,集中解决了2003年
据统计,截至2005年1月底,来宾市共拖欠工程款总额为1.1亿多元,到4月18日止,已偿还2496.18万元,尚拖欠8811.06万元,其中政府投资项目和政府主导投资项目拖欠比例严重、影响较大。为此,来宾市根据市情,制定了全市及各县(市、区)政府投资项目清欠目标:2005年6月底前清欠不少于55%,2005年12月底前清欠达到80%以上,2006年全部完成清欠;房地产等社会投资项目今年要完成清欠50%,今年未能完成的要在年内落实还款计划,签订还款合同,确保2006年年底全面完成清欠任务。 目前来宾市正着手建立长效机制,突出重点,加大拖欠工程款清欠工作力度,做到标本兼治,防止在建项目和新开工项目发生新的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拖欠现象。 来源: 广西日报 责编:韦力萍 作者:唐广生 谭彦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