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阜南县五条禁令 整治师德师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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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08日03:09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江淮晨报晨报讯 近日,阜南县委、县政府就整治师德师风提出“五个禁止”和违禁后的“三条处理办法”。 五个禁止:一是坚决禁止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二是坚决禁止有偿家教;三是坚决禁止工作日期间接受家长宴请;四是坚决禁止课前(含晚自习)饮酒;五是坚决禁止向家长索取钱物、向学生推销书报等一切以教谋私行为。
对有令不行的,将予以严肃处理。对情节轻、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当事人在全校教师会上做出书面检查,两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对情节较重、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当事人在全校教师会议上做出书面检查,待岗一年,两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并给予纪律处分;对情节特别严重、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并对其教师资格做出相应处理。 (陈明浩) (来源:江淮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