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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假加班 别忘加班工资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08日05:12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本报讯(记者姚长寿)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相关负责人昨日提醒“五一”期间加班的朋友:按照国家有关法规,“五一”的7天长假中,5月1日到3日是法定节假日,对于加班的劳动者用人单位须支付300%的加班工资;其余4天(4日至7日)为调休的公休日,如果用人单位不能让加班者调休,则须支付200%的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基数不得低于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标准。不支付加班费用的用人单位要承担赔偿责任,并且兼职者值班、加班也有加班工资。如果没有拿到加班工资,劳动者有权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按照有关规定,造成劳动者工资
收入损失的,要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劳动者应得工资的25%作为赔偿。举报电话:86131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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