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放开公共卫生培训业务 企事业单位等可开培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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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08日08:24 新桂网-当代生活报 | ||||||||
新桂网-当代生活报讯(记者徐哲)食品和公共场所的从业人员,在上岗前一定要进行卫生培训。5月7日,记者从南宁市卫生监督所了解到: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中介机构也可对从业人员进行公共卫生培训,卫生监督部门将指导协助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做好培训工作,从而将更多的力量投入到卫生执法和公共卫生服务上去。 按新的《南宁市食品和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卫生培训管理办法》,食品、公共场所生
食品、公共场所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也可以委托市卫生监督所认可的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进行。 作者:徐哲 (来源:新桂网-当代生活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