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高考“加分降线”必须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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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08日09:40 光明网 | ||||||||
最多增加20分,退役考生、少数民族考生优先录取 据新华社电 根据教育部制定的《200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符合可“加分降线”投档条件的高考生必须向社会公示,分值最多不得超过20分。公示由各省级招生委员会负责进行
根据规定,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增加的分值不得超过20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降低分数要求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降低分数要求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 此外,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电子档案将增考试诚信记录 主要内容为考试违规的简要事实及处理结果 据新华社北京5月7日电 (记者吕诺)2005年高考考生的电子档案中,将在考生报名信息(含身份证号、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或评语等)、体检信息、志愿信息、成绩信息基础上,增加考生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诚信记录,主要内容为考试违规的简要事实及处理结果。 考生电子档案是高等学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根据教育部的规定,考生电子档案须与考生报名登记表、体检表、报考学校(专业)志愿表(卡)及考生各科考试成绩等纸介质材料的相对应部分的内容一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