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株洲建立民警伤病救治“绿色通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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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08日11:52 公安部网站 | ||||||||
“因公负伤或突发疾病被送至指定医疗机构进行急诊时,民警出示警官证或由医疗机构记录警号后,可直接进入医疗机构的快速抢救通道先行治疗,事后再按有关规定补办相关手续。”近日,这一消息在株洲市公安民警中广为传播,并深受民警们的称赞。 长期以来,广大公安民警战斗在维护治安、打击犯罪和抢险救灾的第一线,时刻面临着流血甚至牺牲的严峻考验,为了使广大公安民警在因公负伤、突发疾病时得到全力、及时
“绿色通道”救治范围为因公负伤需要紧急救治的全市在职公安民警。株洲市一医院等14家医保定点医院被确定为“绿色通道”医院。 另外,各定点医疗单位对因公负伤、突发疾病的民警救治,要按照“先抢救后结算”的办法,坚持“救治优先、设备优先、技术优先、专家优先”的原则,按照紧急救治工作预案,无条件地立即进行全力抢救,不得以任何理由贻误医治最佳时机。(易裕厚何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