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六公开”阳光工程严查“六不准”违规操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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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08日17:13 北京日报 | ||||||||
据新华社北京5月7日电(记者吕诺)为遏制高校招生工作中违法违规事件的发生,增加高招工作透明度,教育部要求各地、各高校2005年建立和完善以招生政策、高校招生资格及有关考生资格、招生计划、录取信息、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六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在高招工作中实施“阳光工程”。 今年全国高等教育本专科计划招生475万人。教育部要求各地、各高校根据国家有关规
为进一步规范高校招生管理,确保2005年高招公平公正,教育部今年明确提出招生工作“六不准”规定,声明对违反规定者将严厉查处,触犯法律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生工作“六不准”为:不准违反国家有关招生规定,不准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不准采取任何方式影响、干扰招生工作正常秩序,不准协助、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组织的非法招生活动,不准索取或接受考生及家长的现金、有价证券,不准以任何理由向考生及家长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 网络编辑:陈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