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换养”南京试水惹争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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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08日17:33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有关专家认为是住房产权反向抵押贷款的变种 北京今天消息 据今天《经济日报》报道:最近,南京汤山的温泉留园老年公寓率先“吃螃蟹”,打出了“给我你的房子,我替你养老送终”的旗号。据其负责人刘小艳介绍,拥有南京市明晰对应的产权房60平方米以上,年满60岁以上的孤残老人,自愿将其房产抵押,经公证后入住老年公寓,终身免交一切费用,而房产权将在被养老人逝世后归养老院所有
南京各界对此议论纷纷。不少市民认为,现在南京市区60平方米以上的房子少说也值三四十万元,温泉留园这样做无非是为了赚老人的钱。而刘小艳表示,这么做其实也要承担一定的风险,因为根据协议无论老人得什么病、花多少钱,都要负责给他看,所以这方面的开销将会很大。中央财经大学保险系主任郝演苏教授表示,温泉留园新推的这一举措实质上就是住房产权反向抵押贷款的一个变种。反向抵押贷款是指老年人通过抵押自己的房产,每月从银行获得一笔钱,用于补贴生活费或其他重大支出,这一产品早已盛行于欧美,但在我国还鲜为人知。 温泉留园该项业务刚推出,就已经有几位南京市区的老人找上门来,目前正在洽谈中。这种个体行为人与经营单位之间“以房换养”的养老模式,无疑是养老市场化的一种尝试。但也有法律方面的专家指出,产权人在签订协议时要对养老机构的资信、履行合同的能力有全面的了解,因为一旦经营单位破产,老人的生存保障就会形成一个真空地带。同时,还有人认为,由于养老院的利益是靠老人逝世后的房产来现实的,那么,老人越长寿,养老院的利益就越少,从这个意义上来讲,老人的利益和养老院的利益是对立的,当老人生病时,谁来维护老人的权益?养老院在利益驱动下能否尽心竭力救治?现在还不得而知。 (薛海燕) (晓健/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