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民警因司法考试成绩无效状告司法部案开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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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09日00:27 新京报 | ||||||||
本报讯 (记者 陈俊杰 吴江)“胜败无所谓,这是我人生中的一次经历而已。”昨日下午,谈起将要参加的诉讼,孙振国淡淡地说。 因为司法考试成绩被宣布无效,吉林省白山市民警孙振国将司法部告上法庭。今日,北京市二中院将开庭审理此案。
成绩被取消状告司法部 孙振国,35岁,现就职于吉林省白山市公安局法制处,从事了15年的警察工作。 他说,去年9月,是他第二次参加全国司法考试。12月9日,他到白山市司法局咨询考试成绩,被告知因第一试卷《法理》与11名考生试卷95%雷同,不仅当年成绩无效,而且两年内不得参加考试。 孙振国调查后发现白山市考区12名雷同试卷的考生,没有一个和他在同一个考场,属跨考场多人多卷雷同。 对此,孙振国认为,司法机关没有证据证明他在考试中有作弊嫌疑,只根据试卷雷同就作出取消他的考试成绩和考试资格是没有依据的。 2004年12月14日,孙振国向北京市二中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撤销司法部对其作出的处罚决定。 另有3考生提起同样诉讼 据悉,除孙振国外,还有其他3名考生提起了同样的诉讼。据案件承办法官严勇介绍,4起案件将于今日至12日连续审理。孙振国说,他将出庭参加诉讼,并作为另外两位考生的代理人出庭诉讼。 由于还未开庭,孙振国没有透露自己提交的证据具体内容,但他介绍,司法部向法院提交了24份证据,其中包括《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国家司法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法规。 对于胜诉有多大把握,孙振国没有正面回答,他只说:“我相信法律是公正的!如果败诉,我会上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