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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户外广告将集中清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09日02:50 新京报

  区、县越权审批广告一律视为无效

  本报讯(记者王佳琳通讯员高梦)五一之后,北京市城管执法局将对户外设置的单立柱、落地式户外广告开展集中整治,区县越权审批通过的广告一律视为违规广告。

  日前,市城管执法局发布了今年第1号通告,凡纳入本市户外广告行政主管部门户外广
告规划管理地区范围内,而没有合法审批手续和违反规划设置此类户外广告,一律将予以清理。集中整治工作分为两个阶段:5月1日至6月15日为宣传、告知、自拆阶段;6月16日至9月15日为强制拆除阶段。

  对于区、县户外广告审批管理部门违反本市户外广告管理规定,越权批准设置的单立柱、落地式户外广告的审批行为,按照通告的规定一律视为无效,审批部门应在5月20日之前依法纠正或撤销审批,并督促设置人按照户外广告规划的要求在6月15日前自行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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