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陪审员首上审判台(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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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09日03:32 重庆晨报 | ||||||||||
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从5月1日起,基层法院必须按照法定程序任命人民陪审员,且新的陪审员将一改以前“只陪不审”的尴尬身份,独立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力,和庭上的法官一样参加案件审判。 昨天上午,经过了严格的岗前培训,渝中区、江北区、渝北区、大渡口区、永川市等5个区(市)基层法院的人民陪审员,首次坐上了审判台。在昨天的审判中,不论是刑事还是民事案件,陪审员根据审判进程发问、开展法庭调查、指导法庭辩论。他们说:“有了主人翁的身份,就多了一份责任感。” 据悉,我市共新任人民陪审员1322名,他们将陆续投入法院审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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