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陪审员上岗首日见闻(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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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09日03:45 山西晚报 | ||||||||||
上午9时整,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一名法官与两位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公开审理了一起团伙抢劫出租车司机案,记者记录了庭审的全过程——— 首次陪审员走上法庭 5月8日上午9时,随着审判长一声令下,被告人被押上法庭。按照程序,郭晓琴法官开始介绍合议庭组成人员。与以往不同的是,今日与她一起组成合议庭的不是身穿法袍的法官,而是佩戴胸卡的两位人民陪审员。他们一位是来自太原师范学院的法学老师李璐娇、一位是在迎泽区政法委工作的颉斐,两人均是经过4年法学专业学习的科班生。他们身着迎泽法院统一为陪审员订做的藏蓝色长袖衫,系红领带,上面别着金色的领带夹,精神抖擞地坐在庄严的法庭上。下面是30多名统一着装的迎泽区人民陪审员,旁听首例案件庭审。 “我们不申请回避。”两位被告人对由郭法官与两位人民陪审员组成的合议庭没有提出回避申请,这是法律赋予被告人的权利。郭晓琴法官紧接着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合法。此时,正式审理前的法定程序进行完毕,9时18分,庭审正式开始。 现场各环节发挥权力 马贺与魏龙是辽宁省人,一个24岁,一个年仅19岁。按照庭审程序规定,公诉人先对19岁的魏龙进行讯问,魏龙对自己所作所为供认不讳,一一回答了公诉人与法官的提问。 此时,陪审员李璐娇向魏龙发问:“你前3次作案时,被抢劫的司机没有反抗。如果他们反抗的话,你准备如何?”“如果遇到反抗,我们一定会制服他们。”“你落网后,主动向警方交待了其他同案犯了吗?”“我配合警方将同案人犯马贺抓获,还交待了3起犯罪事实。” 40分钟后,魏龙被讯问完毕带出法庭,马贺被带至法庭。待公诉人与法官讯问完毕,颉斐主要就马贺的作案动机、作案手段进行了讯问。 经过近两个小时的庭审,4起犯罪事实审查清楚,郭晓琴法官宣布休庭,将两名被告人押下候审。合议庭开始对本案进行合议。法官与两位陪审员现场办公,在审判台上针对该案阐述自己的观点。经过二十分钟的合议,合议庭有了判决结果。11时40分,郭晓琴审判长宣布再次开庭,当庭宣判:“公诉机关指控抢劫罪名成立,判处马贺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2000元;魏龙单独作案系未遂,且有立功表现,因此从轻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并处2000元罚金。”马贺与魏龙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陪审员亲历我国法制进程 刚刚走下法庭,李璐娇就被记者们团团围住。作为法学教师,李璐娇1998年就成为人民陪审员,此次再次连任。“我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毕业后就在太原师范大学任教,一直从事法学基础教学。我们陪审员就是协助审判长查清犯罪事实。今日的庭审,两位被告人、辩护人、公诉人对事实的认定一致,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我提出的第一个问题是想证明魏龙主观抢劫犯意明显;另一个是想重点强调他有立功表现。”据李老师讲,合议庭对本案两名被告人犯罪事实定性、量刑方面取得了一致意见:两人行为无疑是抢劫犯罪;我国刑法规定,两人结伙多次抢劫,属于加重处罚情节,依法应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以至死刑。就本案犯罪事实,法官与两位陪审员一致决定处以两名被告人12年的有期徒刑。 “我把我参加审判看做是课堂教学的实践,以后我要多带我的学生前来旁听,让他们亲身体会我国法制进程。”李璐娇随后与颉斐商量起下午审判的一起民事案件。 作用与法官形成互补 刚刚整理完案卷的郭晓琴法官被记者们堵在了办公室:“这个案子不论从作案手法还是侵犯目标,都是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一类案例。我们也没有特意选择,正好排上的。”对今日与她一起出庭的陪审员,郭法官称,法官们特别愿意与从事法学教育的高校教师组成合议庭,“他们拥有先进的法学理论,可以帮助法官处理一些技术难题,添补法官知识欠缺,更容易准确地查明案件事实。我审案子已经14年了,自觉不自觉地会形成思维定式,陪审员可以与法官形成互补。陪审员制度的确如英国近代著名法官丹宁的那句名言:它是自由的明灯,宪法的车轮。” 据了解,昨日下午,迎泽区法院对一起房屋纠纷的民事案件开庭审理,小店法院对一起贩毒案与一起强奸案进行审理;清徐法院也对两起刑事案件开庭审理。人民陪审员参加了庭审,行使了国家权力机关赋予他们的审判权。 本报记者康景林(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 网络编辑:郭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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