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分置首批试点公司出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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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09日06:36 深圳商报 | ||||||||
股权分置首批试点公司出炉 4家公司可能均采取向流通股东送股方案 【本报5月8日北京电】(深圳商报记者宋华)股权分置首批试点公司名单出炉。金牛能源、清华同方、三一重工、紫江企业4家公司今日分别发布公告称,根据国务院和中国证监
在公告中,对试点的核心即具体的股权分置解决方案,4家公司并未涉及。 金牛能源董秘刘彦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公司能进入首批试点名单很幸运。他说:“成为股权分置试点,对集团、对上市公司都有好处。第一批试点公司数量少,都是运作规范、业绩好的上市公司。” 刘彦春表示,进入试点名单主要是证监会、国资委等管理层决定的,公司还没有上报方案。他透露,5月2日,管理部门找公司高层谈话,就试点一事征求公司意见,公司觉得可以试试,表示了同意。 刘彦春认为,河北有30多家上市公司,金牛能源的国有股比例最高,为76.47%,且非流通股股东只有一家——邢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团希望能够减持部分非流通股,公司在内部也曾议论过减持。公司的想法是采用“10送2”方案,即由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送股的方式解决股权分置问题,流通股东每10股获送2股,而非流通股以股份减少的代价获得可流通权。他同时表示,该方案还需要与证监会、国资委及地方政府等多方进行沟通,目前还不能最后确定。 据悉,4家试点企业已形成详细的股权分置解决方案。金牛能源和紫江企业均采用“10送2”方案。三一重工采用“10送3派8元”方案。送股部分由非流通股东送出,而派现部分由资本公积转增,非流通股股东放弃相应权利。清华同方的方案是“10送10”,与前述3家的送股概念不甚相同,可能由资本公积向流通股股东转增,非流通股东放弃相应权利。 作者:记者宋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