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各市人大办理群众信访工作有了量化目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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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09日07:09 人民网-人民日报 | ||||||||
本报合肥5月8日电 记者何聪报道:“五一”过后,安徽省各市人大办理群众信访工作有了量化目标。《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向各市人大常委会交办信访事项暂行办法》由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通过后,于5月1日起施行,《办法》提出了落实和实现“四个100%”的工作目标:所有来信来访,件件登记,随时可查;所有来信来访,都要有人拆阅,有人接访,进行分析归类;所有来信来访,都要交办,都要把办理责任落实到单位、个人;所有来信来访,件件要有回音。
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历来重视信访工作。近两年来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省人大常委会信访工作的意见》,修订了《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处理人民来信来访工作细则》,在开展系列执法检查、厅局长评议工作中,把督促解决相关信访问题作为重要内容。近年来,安徽省人大受理群众信访事项每年在1万件左右,2004年受理群众来信近5100件、接待来访近4600人次,其中接待5人以上集体信访1449次。 据统计,在省人大信访部门去年收到的9600多信访件中,只有162件交到各市、县和省直有关部门处理并要求回报处理结果,占全年信访量的1.7%;回报结果288件,其中177件是有关地方和部门主动回报的,报结数占全年信访总量的3%。这个数字说明,有97%的信访事项没有落实到有关责任部门去处理,即使要求报告结果的信访件,也有32%没有回音。为了杜绝来信来访石沉大海,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决定切实增强工作主动性、自觉性,下大决心加强和改进人大信访工作。 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岳忠介绍说,尽快建立健全新的工作机制,确保人大信访工作“四个100%”的落实,就是要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依法履行国家权力机关职责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做好人大信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就是要从人大信访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出发,不断增强做好信访工作的主动性,为安徽省“三个文明”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环境。 《人民日报》 (2005年05月09日 第十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