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圆明园防渗工程环评报告仍未提交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09日10:33 法制日报

  圆明园防渗工程环评报告仍未提交

  环保总局确定40天限期

  本报北京5月8日讯(记者郄建荣)虽经国家环保总局不断催促,但迄今为止,圆明园管理处还未向国家环保总局提交防渗工程的环评报告,这是国家环保总局环评司环评三处负责
人李天威今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的。李天威还透露说,国家环保总局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要求,已责成圆明园管理处在40天内限期提交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批准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要求,圆明园整治工程必须继续停工,并承担相应责任。

  当记者问及圆明园管理处未提交环评报告的原因时,李天威说,据圆明园管理处反映,目前仍没有环评机构愿意接手圆明园整治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圆明园管理处也曾提出让环保总局推荐环评单位,但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环境影响评价只能由业主单位自行选择有资质的机构,环保总局没有权利指定环评单位。他表示,环保总局当然也会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向圆明园管理处提供有关环评单位资质等各类信息,给予他们力所能及的帮助。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收藏】【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缤 纷 专 题
快乐五一
快乐五一放松心情
母 亲 节
温馨祝福送给母亲
图铃狂搜: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