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园防渗工程环评报告仍未提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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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09日10:33 法制日报 | ||||||||
圆明园防渗工程环评报告仍未提交 环保总局确定40天限期 本报北京5月8日讯(记者郄建荣)虽经国家环保总局不断催促,但迄今为止,圆明园管理处还未向国家环保总局提交防渗工程的环评报告,这是国家环保总局环评司环评三处负责
当记者问及圆明园管理处未提交环评报告的原因时,李天威说,据圆明园管理处反映,目前仍没有环评机构愿意接手圆明园整治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圆明园管理处也曾提出让环保总局推荐环评单位,但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环境影响评价只能由业主单位自行选择有资质的机构,环保总局没有权利指定环评单位。他表示,环保总局当然也会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向圆明园管理处提供有关环评单位资质等各类信息,给予他们力所能及的帮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