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庭发问 北京陪审员正式审案(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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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09日10:35 金羊网-新快报 | ||||||||||
新快报讯据《北京晚报》报道,昨天上午9时,远大职业高中副校长李红、北京政法职业学院法律系讲师姜丽作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自今年5月1日实施后第一批任命的人民陪审员,分别在北京市一中院和二中院作为合议庭成员出庭审理经济纠纷案与刑事案。 据悉,昨天是《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正式施行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北京市1342名陪审员在各个法院正式上岗陪审。 人民陪审员李红在昨天审理的经济纠纷案中,当庭发问,询问了原告索赔的依据和索赔金额的计算方法。而另一名陪审员姜丽今天审理的是一起刑事案,被告付长江于1999年11月上旬和冯某发生口角,便持菜刀将冯某杀死后掩埋。2000年8月,他又移尸至通州自己承包的一块地里掩埋。2003年9月,付长江又将冯某只剩骨头的尸体焚烧。姜丽在公诉人对被告人讯问后就案件的具体情节提了三个问题。像这种社会影响较大的刑事案,正是按规定应由陪审员参与审理的案件。 《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关于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单行法律。担任陪审员的公民必须年满23周岁,且具备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由单位推荐或本人自荐,并经人大批准。据悉,北京市有1342名陪审员通过了上岗资格考试,并获得证书,其中市一中院有100名,他们来自医院、邮局、妇联、社区等各行各业。这些陪审员将改变以往“只陪不审”的现象,他们可以依法在开庭前调阅案卷、在庭审中发问、在合议庭里行使独立表决权。 (金陵/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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