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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加分须公示 最多不超二十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09日11:16 今日扬州

  今日扬州网消息:记者昨天从市高校招生办公室了解到,国家教育部调整了今年的高考加分政策。要求各省招生委员会必须对加分学生进行公示,同时加分幅度最多不得超过二十分。

  根据《200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在高中阶段获得过省级优秀三好生称号;或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迹;以及获得省级以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或全国中学生学科奥
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参加重大国际、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前六名的考生可以获得高考加分,增加的分值最多不能超过二十分。而边疆、牧区等地的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以及烈士子女可以在高校调档分数线下降分录取,降分幅度不得超过二十分。

  另外自谋职业和荣立三等以上功的退役军人也能享受加分投档的优惠。

  高考加分须公示 最多不超二十分

  享受加分投档因素(不超过20分):

  1。获省级以上三好生称号

  2。高中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

  3。获得省级以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大赛或

  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大赛省赛区一等奖

  4。参加重大国际、国内体育比赛取得前六名成绩

  享受降分投档因素(不超过20分):

  1。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2。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

  3。烈士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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