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条申诉直指五大热点 7天挽回损失2万余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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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09日11:17 云南日报 | ||||||||
昨日,昆明市工商局有关“五一”长假的申诉情况有了最新的统计结果: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共受理消费者申诉119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9450元。消费者擎起的维权利剑直指5大热点。 5大方面遭质疑
受理的119件申诉,反映了通讯产品质量参差不齐,售后服务无保障;夸大宣传,误导消费;医院承诺不兑现;部分电动自行车和鞋类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等5个方面问题。据工商部门调查,节日期间出现的夸大宣传涉及购物、餐饮、通讯、家电等几个方面。一些商场经营不规范,在派发的各类促销宣传单中误导消费者。对电动自行车,消费者的不满在于电瓶的使用时间达不到说明书上承诺的使用时限和售后服务得不到保障。对鞋类产品的申诉则集中于购买了鞋子之后,穿了一到两天就发生脱胶、掉漆、开线等几方面的问题。 两个案例揭“陷阱” 昨日,工商12315还通报了一些典型案例。 “五一”期间,消费者王某在某电信营业厅购买了一台小灵通,出现故障想到“三包”承诺书上的售后维修点进行维修时,却怎么也找不到该维修点。王某又找到营业厅,但营业厅称与“三包”书上约定的该品牌的售后服务商已没有合作关系了,又请消费者到位于该营业厅对面的另一维修点进行维修,但该维修点称要先给消费者登记后再维修,但一直没有作相应的登记,也没有作相应的处理。王某的经历在对通讯类产品的申诉中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另一位张某的经历则充分体现了商家的夸大宣传。他在某报上看到关于某通信城手机特价的广告,广告中宣传某品牌的一款手机以特价销售,原价898元,特价366元。有效期为4月30日至5月7日,但消费者于5月2日到该通信城准备购买时,该产品的实际售价却为476元,到5月4日售价竟又变成了576元。 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碰到以上情况不要以为自己吃了哑巴亏,同样可以求助于12315,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龚珊 宋蕾(春城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