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第八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启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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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09日12:55 龙虎网 | ||||||||
【龙虎网讯】记者获悉,南京市第八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已全面启动,设有哲学、经济、政治、法律、社会、教育、语文、历史、地理、决策咨询等十个类别,拟设政府奖140项,其中一等奖10项,每项奖金5000元,二等奖30项,每项奖金3000元,三等奖100项,每项奖金1000元。另设评委会优秀成果奖100项和成果申报组织奖10项。 据评奖委员会介绍,该奖项为副省级奖,由市人民政府颁奖,是我市哲学社会科学研
1.我市作者(指南京市属的机关、学校、科研院所及其他企事业单位的作者,后同)自2003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期间发表的下列成果:①公开出版发行和由市级以上批准内部准印的哲学社会科学类的学术专著、编著、译著、教材、志书、普及读物、古籍整理、论文、调研报告、咨询报告、课题研究报告、个人论文集、学术性工具书、电子出版物等。②区县委、政府及市级局以上内部刊物上发表的调研报告、咨询报告、课题研究报告等社科成果。另外,2002年10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期间出版的、市第七次评奖未及申报参评的著作类成果;原版未曾申报过、再版(修订版)时间在申报期规定之内的著作类成果均可以申报参评。 2.关于合作成果。(1)与市外作者合作的著作类成果。①我市作者为主编,进行全书提纲设计和统稿的;或为第一副主编,撰写30%以上篇幅的,均可以申报参评全书。②我市作者为合作专著的第一作者,进行全书提纲设计和统稿,本人撰写一章以上篇幅的;或为第二作者,撰写30%以上篇幅的,可以申报参评全书。(2)与市外作者合作的论文类成果,前两名作者之一是我市作者的方可申报参评。 3.非我市作者参与由我市组织的各类学术研讨活动的成果和列入我市科技局软科学课题、市委市政府调研课题、市社科联规划课题成果(均须提供有关证明文件),以及其它以我市三个文明建设为研究对象的符合上述第1条有关规定的成果均可以申报参评。 4.我市作者在台、港、澳及国外发表或出版的成果,凡符合上述第1条规定的可以申报参评。 5.凡属丛书类成果,以单本申报参评;多人论文集或同一作者的系列论文,只能以单篇申报参评。 6.已调离我市的作者的成果,其调离前发表的成果仍按我市作者条件申报参评,调离后发表的成果按照非我市作者条件申报参评。 7.有著作权权属争议的成果,须提供具有著作权法律效力的文字证明材料,否则不予申报。委托作品申报参评的,参评主体依据版权页所示。 南京第八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启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