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赌”蔡豪文被判17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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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09日12:58 新闻晚报 | ||||||||
8日上午,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原交通运输管理处处长蔡豪文挪用公款出境赌博案件,在延边州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并宣判,蔡豪文被判处有期徒刑17年。 延边州中级人民法院调查表明,蔡豪文在担任处长(副县级)不到一年的时间内,以借款的手段分21次挪用本单位公款共计318.55万元,并先后用这些款项多次出境赌博。据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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