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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件级别管辖调整 港澳台案件属省高院管辖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09日16:12 温州新闻网

  温州新闻网消息:如果现在你有民事案件需到法院起诉,那么要注意了。记者最近了解到:本月起,我省各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民事案件的级别管辖作出调整。

  经此次调整,省高院管辖的有具体数额的一审民事案件为:争议金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民事案件;争议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涉外和涉港、澳、台民事案件。而各中级人民法院的管辖数额有多重调整:主要管辖争议金额在200万元以上不满5000万元的房地产案件;争议
金额在100万元以上不满5000万元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而涉及其他民事案件的争议金额范围,则根据地区差异进行不同划分,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数额为100万元至5000万元。(温州晚报记者吴智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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