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级别管辖调整 港澳台案件属省高院管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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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09日16:12 温州新闻网 | ||||||||
温州新闻网消息:如果现在你有民事案件需到法院起诉,那么要注意了。记者最近了解到:本月起,我省各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民事案件的级别管辖作出调整。 经此次调整,省高院管辖的有具体数额的一审民事案件为:争议金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民事案件;争议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涉外和涉港、澳、台民事案件。而各中级人民法院的管辖数额有多重调整:主要管辖争议金额在200万元以上不满5000万元的房地产案件;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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